31/07/2025
总则
1.目的
为规范写字楼夜间安全巡检工作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,预防火灾、盗窃、设备故障等安全事故,保障楼宇及入驻单位的人员生命、财产安全,维护夜间秩序,特制定本规范。
2.适用范围
本规范适用于写字楼夜间(通常指当日 19:00 至次日 7:00,具体可根据楼宇实际运营时间调整)的安全巡检工作,涵盖楼宇内公共区域、设备机房、办公区域、外围区域等所有区域,涉及安保、消防、设备、环境等多维度安全管理。
3.基本原则
全覆盖无死角:巡检范围需覆盖楼宇所有区域,避免遗漏隐蔽角落(如楼梯间拐角、管道井、吊顶上方等)。
及时响应:发现隐患需第一时间记录、上报并跟进处理,重大隐患立即启动应急程序。
标准化操作:巡检流程、检查标准、记录方式需统一,确保巡检质量可追溯。
一、巡检基本要求
1.1巡检人员资质
需经专业培训,熟悉楼宇结构、设备分布、消防设施位置及应急处理流程。
持有有效证件(如保安证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等),具备基础急救能力(如使用灭火器、心肺复苏)。
夜间巡检需至少 2 人同行(避免单人独处风险,便于协作处理突发情况)。
1.2巡检时间与频率
基础巡检:每 2 小时 1 次,覆盖全楼宇重点区域;
重点时段强化巡检:22:00-00:00、凌晨 4:00-6:00(人员活动少、隐患易隐蔽时段)需增加 1 次全区域巡检;
特殊情况加检:如遇暴雨、大风、雷电等极端天气,或接到入驻单位加班通知时,需每 1 小时对重点区域(如外围排水、高空坠物风险区、加班楼层)追加巡检。
1.3巡检工具配备
基础工具:强光手电筒(射程≥50 米)、对讲机(确保与监控中心实时通讯)、巡检记录表(或电子巡检仪)、签字笔;
应急工具:灭火器(2kg 干粉型,随身携带)、应急照明设备、防刺手套、警棍(经备案的安保器械);
辅助工具:温湿度计(检测设备机房环境)、红外测温仪(检测电气设备温度)、钥匙包(含各设备机房、公共区域应急门钥匙)。
二、公共区域巡检
2.1大堂及入口
门窗:玻璃门、旋转门是否锁闭(非加班时段),门锁是否完好,有无撬动痕迹;
安防设备:监控摄像头角度是否正常(无遮挡、画面清晰),门禁系统是否灵敏(非授权人员无法进入);
环境:有无陌生人员滞留,有无异常物品(如无人认领的包裹、可疑液体),地面是否湿滑(避免夜间摔倒风险)。
2.2走廊与通道
照明:应急照明灯、廊灯是否正常亮灯(亮度≥30lux),有无损坏或闪烁;
消防设施:灭火器(压力正常、无过期)、消火栓(水带、水枪齐全,阀门完好)、烟感报警器(无遮挡、指示灯正常闪烁)是否符合标准;
通行:通道是否畅通(无杂物堆放),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(但不锁死,确保火灾时可推开)。
2.3电梯及电梯厅
电梯运行:按 “测试键” 检查电梯是否正常停靠(无异响、无卡顿),内部监控是否清晰,紧急呼叫按钮是否能接通监控中心;
电梯厅:有无人员滞留,电梯门是否关闭(避免夜间儿童或宠物误入井道),厅门是否有划痕或变形。
2.4楼梯间
通行:楼梯台阶有无松动、缺失,扶手是否牢固,有无杂物堵塞;
消防: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(灯光可见),楼梯间窗户是否锁闭(防止外来人员攀爬);
环境:有无异味(如烧焦味、霉味)、积水或漏水(排查管道是否破裂)。
三、设备机房巡检
3.1消防控制室
设备状态: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正常运行(无故障灯、火警灯闪烁),联动设备(排烟风机、防火卷帘)是否处于自动状态;
记录:查看当日火警、故障记录(需确认是否为误报,误报需标注原因),消防电话是否畅通;
环境:室温是否在 18-28℃(避免设备过热),有无无关人员进入,门窗锁闭是否完好。
3.2配电房
设备运行:高低压配电柜指示灯是否正常,有无异响(如 “滋滋” 放电声)、异味(焦糊味);
参数:用红外测温仪检测母排、接头温度(≤70℃),电压、电流显示是否在额定范围;
安全:绝缘垫是否完好,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,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门窗是否防鼠(如加装防鼠网)。
3.3空调机房、新风机房
设备运行:空调主机、风机是否有异响,过滤器是否清洁(无灰尘堵塞);
环境:有无漏水(冷凝水管),机房内温度是否≤35℃,防火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(非火灾时);
安全:燃气管道(如使用燃气空调)有无泄漏(用肥皂水检测接口,无气泡),阀门是否关闭严密。
四、巡检流程
4.1准备阶段
巡检人员提前 10 分钟到岗,与上一班次值班人员交接(明确当日加班单位、设备异常记录、需重点关注区域);
检查工具是否完好(如对讲机电量、手电筒亮度、灭火器压力),规划巡检路线(需覆盖所有区域,避免重复或遗漏);
监控中心同步确认巡检路线,确保实时监控覆盖巡检人员位置(保障其安全)。
4.2实施阶段
按路线依次巡检,每到一个区域需对照 “巡检内容与标准” 逐项检查,避免凭经验判断;
发现隐患时,立即用对讲机向监控中心报告(说明位置、隐患类型、严重程度),同时在《夜间安全巡检记录表》中详细记录(如 “21:30,3 楼东走廊消防栓水带缺失”);
对轻微隐患(如指示灯损坏)可现场处理(需记录处理方式);对无法现场处理的隐患(如配电房异响),立即设置警示标识(如 “禁止靠近”),并安排专人值守至隐患排除。
4.3收尾阶段
巡检结束后,返回监控中心,将《夜间安全巡检记录表》提交值班经理签字确认;
与下一班次人员交接(说明未处理隐患的进展、需持续关注的区域);
整理工具(充电、补充耗材),确保次日巡检可用。
五、应急处理
5.1 火灾隐患处理
若发现冒烟、明火或焦糊味,立即用对讲机呼叫监控中心启动 “火灾应急预案”,同时使用随身携带的灭火器初期扑救(仅适用于小火,火势扩大时立即撤离);
引导附近人员(如加班人员)沿疏散通道撤离,关闭着火区域的防火门,在安全区域等待消防救援;
配合消防人员说明着火点位置、可燃物类型、有无被困人员。
5.2治安事件处理(如盗窃、闯入)
发现可疑人员,保持安全距离(≥5 米),用对讲机静默呼叫监控中心(避免打草惊蛇),描述人员特征(衣着、身高、携带物品);
若对方有暴力行为(如持械、攻击),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,监控中心同步报警(110)并锁定楼宇出入口;
抓获嫌疑人后,移交至监控中心看管(不得殴打或非法拘禁),等待警方处理。
5.3设备故障处理(如停电、漏水)
突发停电:立即检查配电房,确认是否为内部故障(如跳闸),若为内部故障,按 “停电应急预案” 操作(启动备用电源,通知入驻单位);若为外部停电,联系供电部门并记录恢复时间;
管道漏水:关闭就近阀门(如消防管道、水管),用沙袋或拖把控制水流(避免渗入电梯或办公区域),通知维保单位到场维修,同步记录漏水点、影响范围。
六、责任与考核
6.1 责任划分
巡检人员:对巡检记录真实性、隐患排查及时性负责,未发现隐患或隐瞒不报的,承担相应责任;
监控中心:对巡检人员的实时调度、应急支持负责,未及时响应巡检人员呼叫的,追究值班员责任;
维保单位:对设备隐患整改及时性、有效性负责,逾期未整改导致事故的,承担赔偿责任;
物业负责人:对整体巡检规范执行情况负责,定期抽查记录及整改情况。
6.2 考核机制
定期培训考核(每季度 1 次):考核巡检人员对规范内容、应急流程的掌握程度,不合格者暂停巡检资格;
隐患整改率考核:每月统计隐患整改完成率(需≥95%),未达标的扣减相关责任方绩效;
事故追溯:发生安全事故后,若经查实因巡检不到位导致,按事故等级追究责任(如警告、罚款、调岗。